物资大厦消防整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根据广物控股集团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物资大厦消防整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单位。
一、工程名称:物资大厦消防整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隋工 联系电话:020-3885615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43598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5269609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北教场横路物资大厦
四、项目概况:工程造价约600万元,建筑面积约17800平方米,23层。包括但不限于大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疏散系统、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等的整改;消防前室、公共区域、办公室、照明系统的装修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9-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设计部分
3.1.1设计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或招标人所需的所有的设计任务。
注:施工图预算需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3.1.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派专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各专业报建及施工图审查等报建报批工作。
(4)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负责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2施工部分
3.2.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3.2.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2.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3.2.4负责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2.5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2.6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3.2.7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注: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3.2.8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3.3管理目标
3.3.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3.2安全文明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达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3.3工期目标:
总工期: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16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3.4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招标规模:工程费用为607.1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9 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 月11 日10时 3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 月11日9时 4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3时 30分,第09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0 月11 日10时 30分,第09 开标室。
注:(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确认投标后,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ebpubservice.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担保:
3.1投标保证金1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提交)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施工单位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4.1、4.2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①②③④⑤资质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一级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具有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②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2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工程中承接 消防设施工程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设计部分如选用专项资质允许设计联合体投标。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3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针对施工工程部分)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1)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针对施工工程部分)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607.1万元,其中设计费在施工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施工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69.6万元(占44.5%);消防设施工程337.4万元(占55.6%)。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超过上述投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1、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2、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施工图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限额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招标人结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图预算。本项目施工费用实行施工图及其预算单价包干,对于法律法规变化、招标人(即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提前竣工,不可抗力增加的价款可以从暂列金额中支出,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深圳市晟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85269609;
地址:广州市兴国路21号广物中心26层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ebpubservice.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logi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一、工程名称:物资大厦消防整改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隋工 联系电话:020-3885615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43598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5269609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北教场横路物资大厦
四、项目概况:工程造价约600万元,建筑面积约17800平方米,23层。包括但不限于大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疏散系统、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等的整改;消防前室、公共区域、办公室、照明系统的装修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9-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设计部分
3.1.1设计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或招标人所需的所有的设计任务。
注:施工图预算需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3.1.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派专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各专业报建及施工图审查等报建报批工作。
(4)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负责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2施工部分
3.2.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3.2.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2.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3.2.4负责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2.5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2.6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3.2.7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注: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3.2.8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3.3管理目标
3.3.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3.2安全文明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达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3.3工期目标:
总工期: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16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3.4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招标规模:工程费用为607.1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9 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 月11 日10时 3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 月11日9时 40分至2019年10月11日13时 30分,第09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0 月11 日10时 30分,第09 开标室。
注:(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确认投标后,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ebpubservice.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担保:
3.1投标保证金1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提交)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施工单位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4.1、4.2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①②③④⑤资质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一级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具有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②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2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工程中承接 消防设施工程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设计部分如选用专项资质允许设计联合体投标。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3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针对施工工程部分)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1)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针对施工工程部分)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607.1万元,其中设计费在施工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施工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69.6万元(占44.5%);消防设施工程337.4万元(占55.6%)。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超过上述投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1、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2、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施工图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限额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招标人结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图预算。本项目施工费用实行施工图及其预算单价包干,对于法律法规变化、招标人(即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提前竣工,不可抗力增加的价款可以从暂列金额中支出,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深圳市晟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85269609;
地址:广州市兴国路21号广物中心26层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ebpubservice.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logi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9月13日